|活動|2012.08.29 許惠峰律師接受NOW NEWS專訪

2021-03-09
今日法網》不准扁保外就醫 律師:侵害人權

2012年8月29日 17:27

記者葉志堅/專訪

針對目前在台北監獄服刑的前總統陳水扁得否「保外就醫」,不僅引發朝野論戰,更牽動台灣人權發展。台北市長郝龍斌認為保外就醫並非「特赦」,而是基於人道考量,可以撫平社會傷痕;但總統馬英九卻強調,保外就醫其實就是「醫療假釋」,「等於說就是放了」,讓其獲得自由,因此不支持郝龍斌的看法。為了釐清關於保外就醫問題的相關疑義,NOWnews《今日新聞》特別專訪長期關心台灣政治發展的「龐波國際法律事務所」所長許惠峰律師,從法律和人權的角度來分析得否保外就醫的合法性基礎。

許惠峰律師表示,在監受刑人得否保外就醫,不應該介入過多的政治色彩,「從法律的角度來看,『保外就醫』其實就是一個很單純的受刑人『人權』問題」;但現在因為當事人是前總統陳水扁,就讓它從一個單純的『法律問題』變成充滿算計的『政治問題』。」

關於總統馬英九強調「保外就醫」其實就是「醫療假釋」,「等於說就是放了」,讓其獲得自由的說法;許惠峰律師認為,這絕對是對法律的「曲解」或「不了解」,以至於混淆了「保外就醫」和「假釋」的差異。

許惠峰律師分析指出,「所謂的『保外就醫』,是讓患有病痛的受刑人先出監醫治,等身體好了再回監獄服刑,並非如同『假釋』是直接釋放,而不必再回監獄服刑」;他強調,這兩者之間有截然不同的差異,保外就醫是基於人權精神,讓受刑人有醫治身體病痛的權益,不能將其和假釋混為一談。

另外,對於「保外就醫」問題是否違反司法正義;許惠峰律師認為,就《刑法》的法律精神來看,「『自由刑』只是剝奪受刑人的人身自由,不是要傷害他的身體,如果非得要等到不能醫治才能保外就醫,那其實已經嚴重侵害到受刑人的基本人權,並不符合司法正義。」

(編按:許惠峰律師,美國聖路易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,曾擔任美國密蘇里州上訴法院Kathianne KnaupCrane 法官實習助理,並任職於台北及總部於瑞士的跨國法律事務所,目前為「龐波國際法律事務所」所長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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